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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03号)文件精神,经镇江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扬中市司法局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约谈、致电、发信等方式向镇江市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必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请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镇江市司法局政治处 85370537
扬中市司法局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