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中市委 扬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10-10  阅读次数:1917
一、建设项目概要
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8个3000吨级泊位公用码头)位于扬中市长江夹江(太平洲捷水道)姚桥河弯至九曲河弯段东岸(扬中市油坊镇境内),计划一期投资58092万元。设计年吞吐量为425万吨,其中矿建材料250万吨,煤炭15万吨,钢材、化肥及农药、水泥、粮食等件杂货160万吨。拟建的8个泊位,分别为4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4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兼顾5000吨级)。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护岸、陆域形成、港区道路、装卸设备、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环保、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物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等项目。
根据扬中市环保局预审意见: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中市交通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11-8268599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圣泰环境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4587336
E-Mail:akebolite@163.com
四、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1)废水主要包括码头生活污水、初期雨污水、机修油废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初期雨污水、码头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机修油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舱底油污水。
(2)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及堆场粉尘,交通工具均按规定安装净化装置,以防止这些流动污染源带来的空气污染;堆场均配备用于遮盖堆垛的篷布,减轻粉尘排放。
(3)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包括生产机械噪声、装卸冲击噪声、船舶发动机和鸣笛噪声、平板牵引车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能够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是船舶垃圾和码头生活垃圾等。船舶垃圾由当地海事部门环保船接收处理,不得在本项目码头排放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akebolite@163.com;或来电至:025-8458733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
 
中石油长江项目码头工程环境影响…
国务院公告:2010年8月15日举行…
扬中电信天翼手机网络优化升级通…
关于拟推荐扬中市司法局为全省司…
关于扬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
关于省侨办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扬中大道复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
“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一期…
扬中大道复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
“镇江港扬中港区长旺作业区一期…
行政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
医疗保险 教育收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 市民信息服务
房屋拆迁服务 劳动就业
人才服务 科普之窗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中国扬中》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中共扬中市委 扬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网络支持:扬中电信 苏ICP备05016199号